近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》,其中与石油化工领域相关的几项审批权取消,主要包括:(1)企业投资年产100万吨及 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核准;(2)企业投资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核准;(3)企业投资乙烯改扩建项目核准;(4)企业投资精对苯二甲酸 (PTA)、甲苯二异氰酸酯(TDI)项目及对二甲苯(PX)改扩建项目核准;(5)石油、天然气、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。
与石油化工领域相关的几项审批权取消的情况下,上游油气勘探开采企业的开发自主权以及积较性将有所提高,有利于我国油气产量的稳定增长,同时在这一过程中相关企业也将受益。